根据《海南省“双通道”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局会同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评估认定,现将我市确定的海南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海口市第四批)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
药店名称 |
地址 |
1 |
海口康杰大药房有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龙华路33号海南医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一层C102-3 |
2 |
海南成美药业有限公司秀英分店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长滨西四街6号海南省肿瘤医院主楼一层A-1F-012#、013#室 |
特此通告。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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