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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在2019年开展的机构改革中,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从业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等行政职责整合,组建海口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市医保局于2019年3月29日在海口市行政中心正式挂牌组建。2019年4月16日,海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海口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批准海口市医疗保障局作为主管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负责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南楼一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待遇保障科0898-66738259,基金监管科0898-66738203,办公室0898-66738121(医保业务经办请咨询市社保局电话:0898-66522312)
电子邮箱:hksylbzj@haikou.gov.cn
邮箱编码:57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