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清单》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积极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2023年审计反馈发现的问题共有5个,现已完成整改5个。

一、关于“违规支付劳务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我局及时追回违规支出的专家劳务费,同时举一反三,自查2023年7月至今的所有劳务费支出,违规支付的劳务费已全部退回。今后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对在法定工作日内从公立医院聘请的专家不予支付劳务费用,确保严格按规定支付相关专家劳务费。

二、关于“审计服务成果未充分运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12月22日行文将57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疑点问题资料移交市社保局进行协议处理,并持续加强督导。市社保局已于2023年12月29日制定相关检查工作方案,并召集定点医疗机构核实问题,推进后续处理工作。

三、关于“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不明确,成果未运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工作,我局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医保大讲堂”进行专题培训重新完善汇总装订该项目工作台账。向市社保局发函移交专项检查相关报告,要求其核实确认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并按规定进行协议处理并持续加强督导。我局于2024年2月5日修订印发《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海医保发〔2024〕1号),健全和落实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四、关于“合同未约定完成时限”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我局于2024年2月5日修订印发《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海医保发〔2024〕4号),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明确约定完成期限,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督促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五、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验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整改。我局于2024年2月5日修订印发《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海医保发〔2024〕4号)、《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海医保发〔2024〕1号)、《海口市医疗保障局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海医保发〔2024〕2号),规范验收管理及项目管理内控,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明确约定完成期限,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督促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2月18日,先后开展2024年第三期、第四期“医保大讲堂”,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修订印发的三个制度,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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