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琼医保〔2021〕101 号)有关规定,现将海口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本着对组织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

监督电话:66738203

     电子邮箱:hkybj1051@126.com

     附件:海口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拟聘任人员名单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海口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拟聘任人员名单

1.刘一平  男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

2.都如水  女  海口市财政局社保科四级主任科员

3.高  凯 男  海口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

4.高香奇  女  海口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十一级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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