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琼医保〔2021〕101 号)有关规定,现将海口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本着对组织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
监督电话:66738203
电子邮箱:hkybj1051@126.com
附件:海口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拟聘任人员名单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海口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拟聘任人员名单
1.刘一平 男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
2.都如水 女 海口市财政局社保科四级主任科员
3.高 凯 男 海口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
4.高香奇 女 海口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十一级专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