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常年法律顾问费7万/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或执行等法律事务委托案件律师服务费0.6万元/每审。(每项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期限:2年。
(四)项目服务单位数量:1家(不接受联合体)。
(五)指派律师数量:1名。
二、服务内容
(一)常年法律顾问日常法律事务
1.解答法律咨询,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律师意见书;
2.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参与起草、修改、审查合同涉法内容及其他法律文件,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律师意见书;
5.协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协助依法规范处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申诉、举报案件,协助组织听证会,协助起草、修改投诉处理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6.为我局主持的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突发或群体性事件及重要信访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7.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8.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按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律师意见书;
9.按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讲座或培训;
10.参与涉法接访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和参考意见;
11.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听证的文书等相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律师意见书;
12.按需参加局务会、专项会议等;
13.其他不属于专项服务的法律事务。
(二)其他法律事务
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或执行等法律事务,另行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三、服务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二)依法履行职责;
(三)保守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党政机关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四)不得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无关的活动;
(五)不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局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四、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设立,由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法律服务人员和专业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指派律师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指派的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业务特长涵盖我局直接相关的主要业务领域,要熟悉医保管理、行政执法等领域法律法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17时30分。(以收到报名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
(1)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发展情况、主要荣誉和亮点、办公环境、人员队伍、主要业务等;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律师事务所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指派律师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是否中国共产党党员、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成果和业务专长是否涵盖我局主要直接相关的业务领域等。
(5)指派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律师事务所和指派律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7)律师事务所和指派律师三年内未受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声明函;
(8)律师事务所和指派律师的服务保密承诺书;
(9)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方案及报价表(见附件)。
以上证书和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每页加盖公章。
2.提交方式
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南楼1楼1049办公室)或将加盖公章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kybjfgk@haikou.gov.cn。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898)66738165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 10月17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