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部署要求,提升我市医疗救助工作成效,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办理流程进行了梳理规范,制定了《海口市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办理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7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因病致贫救助对象本人或家属凭相关证件及医疗费用单据,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领取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对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诚信承诺,并授权民政部门进行核查。

二、调查核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个人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当地民政部门协助核对其家庭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

三、公示上报: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因病致贫人员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7天公示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区医保局。

四、审核审批:区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救助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回复。

五、拨款救助:审批通过后,由区级医保中心按照规定进行拨款救助。

新修订的《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出台后,以其规定的办理流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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