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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海南已执行国家组织的八个批次药品集中采购和八省二区联盟、广东联盟等9个省际联盟超过800个药品中选结果,平均降价幅度超过50%,让百姓购买到更多优质低价好药。


其中,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绝大部分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部分为原研药。药品的品种不仅满足常见病、慢性病、急抢救等临床需求,还聚焦癌症、罕见病、器官移植等病种,为不同疾病患者提供了多种用药选择。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即按规定统计全省各医疗机构下一年度的药品采购需求量,这样企业对未来的采购量有稳定预期,无须再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做临床促销,极大地降低营销成本,从而使得药品生产企业应标降价,达到“以量换价、量价挂钩”、有效挤压药品价格虚高“水分”的目的。
2019年12月,第一批集中采购中选的25个药品在海南开始销售。随后,海南又相继出台各批次集采中选结果执行通知,出台集采药品挂网、非中选药品支付标准调整、质量监管、采购量监测通报、供应配送管理、结余留用考核奖励等多个配套政策文件。高效、有序、稳妥地保障了药品中选结果在海南落地。




目前,海南省患者可到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集中采购的民营医疗机构购买集采中选药品。医疗机构药品是根据临床需求来配备,不是所有集采中选药品均必须配备。患者如需查询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库存和价格情况,可登录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公示栏首页查询。
据了解,药品集中采购让海南省患者药费负担明显降低,以国家集采第七批的抗癌药马来酸阿法替尼片(30mg/片)为例,每片价格从原来的112.29元降到9.9元,降幅91.18%,按照每日一片用量计算,患者一个月的用药费用从三千多元降到三百多元。此外,实行带量采购,大部分通过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质量门槛,在以量换价的同时确保药品质量,保障群众用上低价好药的同时,用药质量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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