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权益是每个参保人的权力

谨防身边的这些骗保行为

医保小课堂今天要讲

拒绝骗保,违规违法行为早知道


1、将医保卡转借他人或冒名就医

参保人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者持他人医保凭证冒名就医的,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追回违法违规费用,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参保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追回违法违规费用,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定点医药机构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将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追回违法违规费用,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涉事医务人员、医院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4、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将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追回违法违规费用,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涉事医务人员、医院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5、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通过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将追回违法违规费用,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涉事医务人员、医院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6、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严禁分解住院、挂名住院。若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通过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将追回违法违规费用,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涉事医务人员、医院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