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职工基本医保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区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两种情况。

1)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所产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来划分,具体见下表:

在职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担表

2)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的,不论在哪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支付10%。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未满30年,女性未满25年的,每减少1年,降低3%的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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